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有关公开征询《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报,具体联系部门是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生态环境部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安排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等配套文件进行了修定,起草、拟定完成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征求意见稿)。若有相应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征询建议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
本指南的具体适用目标是新化学物质申请人和代理人。申请人和代理人应根据《办法》和本指南的规定要求,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贯彻落实跟踪管理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举措,预防和控制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新化学物质的加工使用者应贯彻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规定要求。
联络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蕾
联系电话:(010)65645764
点击下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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