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监督检查,确保农田、地下水资源和农副产品健康安全,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单位拟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此外,在新标准实施后,3项旧版标准将废除:《灌溉水中甲苯、二甲苯、异丙苯、苯酚和苯胺限量》(GB22574-2008)、《灌溉水中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基苯限量》(GB22573-200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应用范围:
明文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检测和监督检查要求。
可用于以地表水、地下水资源作为灌溉水源或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除外)以及未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和处理后的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监督检查。
引用标准规范75项,举例说明如下:
HJ84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621水质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11912水质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94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908水质六价铬的测定 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