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均采用毛细管柱(不可以采用填充柱)。
进入气相色谱炉的试样,一定是在色谱柱的工作温度范围之内能够彻底汽化。
2.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易燃性、易爆、危害性、腐蚀性试样一定标明。
(2)为保证分析结果准确无误、可靠,规定试样彻底溶解,不可以有机械残渣;未配成溶液的试样请标明溶剂,已配成溶液的试样请标明浓度。
(3)请尽量提供试样的结构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团,为了选择电离方式;若有特殊要求者,请提供具体实验条件。
(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时,全部缓冲体系一律用易挥发性缓冲剂,如,乙酸、醋酸铵、氢氧化四丁基铵等配成。凡规定定量分析者请提供标准对照品。
3.离子色谱仪
送检试样能够溶于水,或稀酸、稀碱,用到的酸碱不可以含有待测离子。针对试样中含有待测元素,但在水、酸、碱溶液中以非离子状态存在的化合物,必须进行相应的试样前处理。
4.气相色谱
能直接分析的试样应是可挥发、且是热稳定的,沸点一般不超过300℃,不可以直接进样的,需经前处理。
5.液相色谱
试样要干燥,尽量能提供要检测组份的结构特征;针对复杂试样,尽量提供试样中可能还有其它什么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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